孝感市人民政府

孝感市大数据中心

发布时间:2023-02-06 09:30 来源:孝感市大数据中心

孝感市大数据中心2023年预算公开

  目 录

  一、本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编报情况

  四、预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及增减说明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编制情况

  十一、相关名词解释

  十二、2023年部门预算表格


  一、主要职能

   (一)为统筹推进数字政府、智慧城市等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二)负责建立完善全市政务数据资源目录,推进跨层级、跨部门、跨系统的数据汇集、共享、开放工作;开展数据清洗、分析和应用,为党委政府决策和应用提供大数据支撑。

  (三)负责公共性、基础性、支撑性政务信息化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

  (四)对市级财政性投资信息化项目进行技术性评审。

  (五)负责政务云计算中心、电子政务外网的运维。

  (六)负责大数据体系的安全保障、隐私保护和稳定运行工作。

  (七)负责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

  (八)推动大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2021年孝感市编委批复内设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情况,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如下:

  (一)内设机构

  市大数据中心设4个内设机构:综合管理部、数据资源部、网络安全部、项目建设部。截止2022年12月31日在职共有9人,其中在职在编人员9人。

  (二)二级单位

  无。

  三、预算编报情况

  2023年预算总收入267.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7.91万元。

  2023年预算总支出267.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9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项目支出140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2023年预算收入267.91万元比2022年预算收入0万元增加267.91万元,增幅为100%。主要原因:孝感市大数据中心为新成立单位,2023年才纳入预算。

  2023年预算支出267.91万元比2022年预算支出0万元增加267.91万元,增幅为100%。主要原因:孝感市大数据中心为新成立单位,2023年才纳入预算。

  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267.91万元,财政拨款预算支出267.91万元,预算收支比上年增加267.91万元。主要原因:孝感市大数据中心为新成立单位,2023年才纳入预算。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是指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水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市大数据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公用经费9.92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经费9万元,计提的工会经费0.92万元。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及增减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采购法》要求,所有纳入采购目录的项目均实施政府采购。2023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140万元,用于全市政务外网改造项目。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孝感市大数据中心资产总计0万元。

  九、预算绩效项目管理情况

  根据孝感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孝感市市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为加强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理念和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等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以提高预算资金的经济、社会和其他效益为目的管理活动,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孝感市大数据中心项目资金都由一般预算收入拨款支出。2023年我单位项目预算绩效评价资金为140万元,其中项目建设部1个项目140万元。

  十、政府性基金编制情况

  孝感市大数据中心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接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年末结转资金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年末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行政运行: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8、三公经费:反映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2023年部门预算表格

  附件:大数据中心PDF1-8.pdf在线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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