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孝感市委老干部局2023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一、本部门主要职责
二、本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编报情况
四、预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及增减说明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编制情况
十一、扶贫资金情况
十二、禁捕资金情况
十三、相关名词解释
十四、2022年部门预算表格
一、本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拟订落实办法。
2、指导全市老干部工作,密切同老干部的联系,组织老干部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发挥正能量。
3、指导、督促各地各单位落实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并做好安置和服务工作。
4、协助市级单位党组织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开展离退休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5、组织有益于老干部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负责建设、管理市级老干部学习活动场所。
6、负责有关老干部的医疗保健、参观考察和健康疗养工作。
7、协助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
8、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本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孝感市委老干部局机关内设3个科室:办公室(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宣传教育科、服务管理科;
下属5个二级单位:市直企业离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市老年大学(市活动中心)、市直属机关休干所、市委老干部工作局小车队、市干部疗养院。
三、预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2023年预算收入1484.61万元,比2022年增加339.7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老干部局新增一个专项320万元;二是人员经费增加。
2023年预算收入1484.61万元,比2022年增加339.7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老干部局新增一个专项320万元;二是人员经费增加。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孝感市委老干部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147.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4.9万元、印刷费0.1万元、水费0.25万元、电费4.2万元,邮电费1.2万元、物业管理费2.52万元、差旅费7.1万元、维修(维护)费8万元,公务接待费3.85万元、工会经费13.8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6.26万元。比上年减少1.93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预算费用减少。
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484.61万元,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484.61万元,预算收支比上年增加339.7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老干部局新增一个专项320万元;二是人员经费增加。
五、“三公”经费安排情况及增减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18.6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人数0人;公务接待费3.8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来人、各地市学习考察及县市区来人联系工作;公车运行维护费14.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务用车,包含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比2022年减少预算1.45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个别单位压减公务接待预算。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无政府采购安排。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孝感市委老干部局资产净值477.35万元。固定资产501万元。其中:房屋266.45万元、构筑物77.72万元、通用设备34.75万元、车辆65.17万元、专用设备9.68万元、家具用具23.58万元。比上年减少23.65万元,主要是计提折旧。
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无重点绩效项目,与2022年预算一样。
2023年市局项目预算绩效评价资金563.9万元,其中:老干部专项经费20万元、看望异地老干部专项经费8万元、地厅级老干部考察经费和整生慰问15.8万元、离休干部及遗属特困帮扶经费35万元、离退休干部支部书记工作补贴19.2万元、地厅级老干部健康疗养经费45万元、老干部生病看望和逝世慰问家属专项10.4万元,企业离休干部补贴320万元、老干部专项经费4万元、老干部服务管理费5万元、老干部活动专项经费13万元、老年大学专项经费44万元、老年大学荣誉室改造及教师课时费专项10万元,市疗养院日常维修经费14.5万元。相比2022年项目预算增加319.16万元,主要原因是市委老干部局新增企业离休人员补贴专项320万元。
十、政府性基金编制情况
2023年孝感市委老干部局本级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情况,和2022年预算一样。
十一、扶贫资金情况
2023年本部门无此类情况,和2022年预算一样。
十二、禁捕资金情况
2023年本部门无此类情况,和2022年预算一样。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年末结转资金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年末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行政运行:指市审计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八、三公经费:反映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2022年部门预算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