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部门预算
目 录
一、本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编报总体情况
四、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一、相关名词解释
十二、2024年部门预算表格
一、主要职责
孝感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为孝感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二级单位,其主要职能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运输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统一行使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
(三)负责组织实施与交通运输领域行政执法相对应的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
(四)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全市跨区域和重大交通综合执法工作。
(五)负责全市交通运输执法宣传教育、业务培训。统筹做好全市交通运输执法队伍建设工作。
(六)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科技和信息化建设。
(七)指导县(市、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
二、本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支队日常运转工作。拟订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信息安全、机要、保密、档案、政务公开、信访、后勤保障等工作。做好支队财务、资产管理、统计等工作。
(二)人事科。负责支队党务、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
(三)案件管理科。负责案件线索移交件、转办件、协办件、举报件的交办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初审工作。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行政执法案件质量评查。组织协调重大案件和跨区域案件查处工作。承担支队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等工作。负责执法案卷管理和案件统计分析。负责支队执法信息化建设。
(四)一大队。负责市中心城区(新华街、车站街、书院街、广场街)入城车辆超限运输执法和市中心城区周边国道路政日常监督和执法。
(五)二大队。负责孝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临空经济区、市双峰山旅游度假区路政日常监管和执法。
(六)三大队。负责市中心城区(新华街、车站街、书院街、广场街)和孝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临空经济区、市双峰山旅游度假区路政日常监管和执法。
(七)四大队。负责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领域的日常监管和执法。
(八)五大队。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工程质量日常监管和执法。
(九)离退休干部科。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预算编报总体情况
预算数据包含孝感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1个财政供养独立核算单位数据。
四、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预算收入3564.74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64.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比上年增加682.43万元。
2024年预算支出3564.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2.43万元、项目支出1692.31万元,比上年增加682.43万元。
收支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预算新增绩效奖金429.6万元、退休人员退休费169.5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80.29万元;二是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3564.74万元,主要是本年收入3564.7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比上年增加682.43万元。财政拨款支出3564.74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1.9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2.0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057.07万元,比上年增加682.43万元。
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比上年增加682.4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预算新增绩效奖金429.6万元、退休人员退休费169.5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80.29万元;二是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64.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1.9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2.0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057.07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682.4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预算新增绩效奖金429.6万元、退休人员退休费169.5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80.29万元;二是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72.4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6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0.73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679.4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新增绩效奖金429.6万元、退休人员退休费169.5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80.29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孝感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3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电费5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2.5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工会经费13.9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万元、专用材料购置费0万元日常维修费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减少130.33万元,主要原因是去年(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包含非税收入安排的公用经费130.33万元,2024年基本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96.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人数0人;公务接待费10.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来人、各地市学习考察及县市区来人联系工作;公车购置费60万元,主要用于交通执法车辆报废更新;公车运行维护费2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务用车,包含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三公”经费比上年增加90.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车辆报废后购置更新增加60万元;二是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25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车辆运行维护费,记入2024年项目支出其他科目;三是公务接待增加5.5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召开全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智慧平台建设现场会费用。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采购法》要求,所有纳入采购目录的项目均实施政府采购。2024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392.28万元,主要是部门采购预算总金额和货物、工程、服务采购的预算金额。其中60万元用于执法车辆报废更新、130万元用于办公场地租赁、47万元用于物业管理费、14万元用于2022年雨污分流质保金、141.28万元用于四基四化示范创建。政府采购预算比上年增长2.28万元。主要是货物类采购增加2.28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孝感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资产总计1912.17万元,其中:流动资金149.89万元,占总资产比重7.84%。固定资产1762.28万元,占总资产比重92.16%。国有资产比上年增长308.6万元,主要是增加智慧平台建设、单兵执法设备、车辆更新购置等。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孝感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固定资产1762.28万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类1027.56万元、交通运输工具类323.25万元(含车改未处置车辆)、通用设备类373.72万元、专用设备类0万元、其他37.75万元。比上年增长332.18万元,主要是车辆购置、智慧平台建设、增加单兵执法设备等。
九、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预算支出1692.31万元实施绩效目标管理,设置了3个二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1、交通执法支队2024年其他基本支出项目,预算安排877.31万元,主要内容是保障在职人员单列核定绩效自筹部分,退休人员统筹待遇自筹部分,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不足部分。绩效目标是预算成本控制在877.31万元以内,全额保障职工待遇,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监管率大于等于98%,应急处置及时率大于等于98%,执法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覆盖率大于等于98%,职工满意度90%。
2、交通执法支队2024年四基四化示范创建项目,预算安排147.5万元,主要内容是设备采购、信息化建设、购买服务等。绩效目标是四基四化设备配置率100%,保障职工人员超120人,提高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实操能力,信息化项目保障率超90%,改善单位信息化办公环境,群众满意度超85%。
3、交通执法支队2024年其他运转经费项目,预算安排667.5万元,主要内容是弥补人员及公用不足、办公场地租赁、车辆及办公购置、示范创建、执法培训、质量监督实体抽查等。绩效目标是涉嫌超载车辆检测率超95%,执法手持终端使用率超95%,道路运输市场日常执法工作完成率超98%,执法队伍整训覆盖率100%,执法后勤基本保障率超95%。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孝感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收入、支出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2024年部门预算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