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民政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一、本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编报总体情况
四、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一、相关名词解释
十二、2024年部门预算表格
一、主要职责
1.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制定部门标准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拟订社会救助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负责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负责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承担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组织、指导县级行政区划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名管理工作。
6.负责婚姻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7.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0.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规划,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12.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市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5.有关职责分工。
①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②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孝感市行政区划图。
二、本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能,民政局设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干部人事和规划财务科、社会救助和社会事务科、社会组织管理和社会工作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区划地名科)、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科。市民政局机关行政编制为2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8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离退休干部管理科科长1名)。局属事业单位6个:市社会福利和医疗康复中心(市康复医院、市社会福利院),正县级事业单位,其中,市康复医院为公益二类、市社会福利院为公益一类;市社会救助中心(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正科级参公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市救助管理站(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正科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市儿童福利院(市儿童福利指导中心),正科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市花园接兵站,正科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办公室(自收自支预算管理单位),正科级事业单位,公益二类。
三、预算编报总体情况
预算数据包含局机关和社会救助中心、社会福利院、花园接兵站、儿童福利院、救助管理站、康复医院等7个财政供养独立核算单位数据。
四、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预算收入17387.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404.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563.32万元,事业收入11419.20,比上年增加95.2万元。
2024年预算支出17387.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7.27万元、项目支出15499.96万元,比上年增加95.2万元。
收支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因工资改革,人员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5968.03万元,主要是本年收入5968.0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比上年增加576万元。支出5968.03万元,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78.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3.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3.02万元,其他支出1563.32万元,比上年增加576万元。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因工资改革,人员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04.7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78.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3.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3.0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172.48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工资改革,人员经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87.2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10.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1.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5.5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325.75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工资改革,人员经费增加。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孝感市民政部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111.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19万元、印刷费0.2万元、咨询费0.8万元、水电费5.7万元、邮电费0.6万元、物业管理费1.24万元、差旅费3.9万元、维修(护)费0.3万元、租赁费2万元、劳务费0.5万元、会议费0.8万元、培训费0.3万元、公务接待费2.8万元、工会经费11.8万元、福利费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4万元、专用材料购置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4.8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减少0.11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逐步压减一般性开支。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12.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人数0人;公务接待费2.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来人、各地市学习考察及县市区来人联系工作;公车购置费0万元,本年度无车辆购置计划;公车运行维护费9.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务用车,包含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三公”经费比上年增加2万元,原因主要是本年度预计用车需求增加,保障公务用车费用增加。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采购法》要求,所有纳入采购目录的项目均实施政府采购。2024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3075.83万元,其中1089.62万元用于办公设备、空调、电脑、打印机、办公家具、信息化设备及软件购置、医用材料采购、医疗设备等采购550万元用于拆除工程、装修工程、修缮工程、集中供养设备建设;1436.21万元用于服务咨询服务、广告宣传、物业服务、监控电梯维护、车辆维护、审计服务、劳务外包服务及食堂食材外包服务、信息化接口及技术服务等服务采购。政府采购预算比上年减少7.03万元,主要是按照实际需求采购,2024年度采购需求降低,因此减少。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孝感市民政部门资产总计38579.07万元。其中:流动资金12251.34万元,占总资产比重31.76%;固定资产24782.73万元,占总资产比重64.23%;在建工程1441.6万元,占总资产比重3.74%;其他非流动资产18万元,占总资产比重0.05%;;无形资产85.4万元,占总资产比重0.22%。国有资产比上年增长5331.06万元,主要是康复医院向银行贷款导致负债增加,总资产增加。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孝感市民政部门固定资产24782.73万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类17947.32万元、交通运输工具类70.87万元(含车改未处置车辆)、通用设备类2942.04万元、专用设备类3519万元、其他303.51万元。比上年减少8465.29万元,主要是:一是本年度进行资产处置;二是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九、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预算支出4263.76万元实施绩效目标管理,设置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4个一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44个二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共安排1563.32万元,增加43.52万元,主要是增加“幸福食堂”建设奖补资金。
本级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2024年部门预算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