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024年预算信息公开说明
目 录
一、本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编报总体情况
四、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一、相关名词解释
十二、2024年部门预算表格
一、本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配套规定和办法、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负责建设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加强区域人才合作。
(三)建立完善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年度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负责就业、失业和失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市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实施办法,监督管理全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编制全市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做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相关工作。参与拟订市级专项资金及调剂金的分配方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稽核和预测预警工作,拟订应急预案,保持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管理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承担政府人才工作,落实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职业资格制度,拟订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措施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引进高层次急需人才。落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职业资格考试工作。
(六)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相关政策。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相关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指导性意见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工作人员考核奖惩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八)根据授权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市级奖励活动。
(九)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全市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拟订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协调劳动关系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推动落实劳动合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制度。依法组织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查处非法使用童工、女工和未成年工。组织开展劳动监察执法。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与政务服务科(行政审批科)、人事科、规划财务科、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农民工工作科)、职业能力建设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劳动关系与工资福利科(劳动保障监察科)、养老保险科(社保基金监管科)、调解仲裁管理科、工伤保险科、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科。
三、预算编报总体情况
预算数据为局机关(含非独立核算的孝感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数据。
(注:本说明文本数据及附表数据均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点后的数据,部分汇总数小数点后两位与明细合计数小数点后两位存在微小差异。)
四、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预算收入1640.84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40.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3年预算收入增加579.54万元,增幅54.6%。
2024年预算支出1640.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2.52万元、项目支出368.32万元,比2023年预算支出增加579.54万元,增幅54.6%。
收支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在职人员工伤保险、职业年金单位部分,调增养老保险基数,新增事业人员单列核定绩效工资和退休人员统筹待遇。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640.84万元,主要是本年收入1640.8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比上年增加579.54万元,增幅54.6%。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640.84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4.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5.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1.41万元。比上年增加579.54万元,增幅54.6%。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在职人员工伤保险、职业年金单位部分,调增养老保险基数,新增事业人员单列核定绩效工资和退休人员统筹待遇。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40.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4.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5.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1.4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579.54万元,增幅54.6%,主要原因是:新增在职人员工伤保险、职业年金单位部分,调增养老保险基数,新增事业人员单列核定绩效工资和退休人员统筹待遇。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72.5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21.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1.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9.6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573.52万元,增幅82%,主要原因是:新增在职人员工伤保险、职业年金单位部分,调增养老保险基数,新增事业人员单列核定绩效工资和退休人员统筹待遇。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孝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101.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电费12.5万元、邮电费10.5万元、物业管理费1.9万元、差旅费0.2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工会经费6.15万元、福利费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49万元、专用材料购置费0万元。按照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要求,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较2023年持平。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及增减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13.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人数0人;公车购置费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9.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务用车,包含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公务接待费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来人、各地市学习考察及县市区来人联系工作。公车运行维护费比2023年增加预算2万元,增幅27%,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经市政府批准新购置了公务用车,增加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无变化。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采购法》要求,所有纳入采购目录的项目均实施政府采购。2024年机关政府采购预算35.73万元,其中2万元用于复印纸等货物,31万元用于物业管理等服务,2.73万元用于采购文件柜、打印机、高拍仪等固定资产。2024年机关政府采购预算比2023年增加2.27万元,增幅6.87%,主要是增加了采购文件柜、打印机、高拍仪等固定资产预算。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孝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资产总计165.93万元。其中:流动资金6.63万元,占总资产比重4%;固定资产159.3万元,占总资产比重96%。国有资产比上年减少70.71万元,降幅29.9%,主要是处置了一批往来款项及折旧。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孝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固定资产净值159.3万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类22.13万元、交通运输工具类17.79万元(含车改未处置车辆)、设备类37.44万元、其他81.94万元。比上年增长38.96万元,主要是配置了一批固定资产。
九、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预算支出368.32万元实施绩效目标管理,设置了1个整体支出绩效目标、17个二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1.元旦春节走访慰问困难群众专项经费,预算安排40万元,主要内容是开展困难群众的春节走访慰问活动。绩效目标是使走访慰问的困难群众感受到政府的温暖,安度春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市人社局社保基金改革及扩面工作经费,预算安排16万元,主要内容是开展社保基金预决算编审、养老保险基金统筹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绩效目标是保障社保基金改革及扩面工作的有序开展。
3.社会保障窗口单位经办队伍建设专项经费,预算安排9万元,主要内容是市民之家人社窗口建设支出、加强窗口硬件建设支出、法律顾问经费支出等,打造全省人社系统品牌窗口。绩效目标是通过多种途径强化人社政策法规宣传,提高人社政策知晓度和覆盖面,创建法治化营商环境。
4.仲裁办办案经费,预算安排9万元,主要内容是办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全市仲裁员培训等。绩效目标是本年度计划案件结案率达到90%,保障结案调解达标率达到60%,案卷整理达标率达到80%,案卷网上录入达标率达到90%。
5.社保基金监督专项经费,预算安排8万元,主要内容是开展社保基金第三方审计检查、社保基金风险防控宣传及现场监督检查等。绩效目标是加大社保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宣传力度,加强社保基金监管,保障基金安全。
6.企业薪酬调查经费,预算安排6万元,主要内容是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工作。绩效目标是完成本年度对抽样企业进行薪酬调查的任务,做好数据分析并及时公布,搞好公共服务。
7.事业单位人员表彰奖励工作经费,预算安排6万元,主要内容是根据授权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市级表彰奖励活动。绩效目标是完成本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并选出符合表彰奖励规定的个人和集体,及时发放奖章证书,提高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8.工伤认定病残等级鉴定费,预算安排10万元,主要内容是用于市本级工伤认定、调查及全市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全市公务员工伤认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残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绩效目标是保障鉴定质量符合标准,提高职工工伤医疗待遇保障度,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9.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经费,预算安排9万元,主要内容是服务全市专家及专技人才队伍建设。绩效目标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与服务工作,为我市实施科技兴市、人才强市战略提供人才保障。
10.原劳动局国企办改制人员生活费及档案托管费,预算安排13.6万元,主要内容是发放改制人员生活费及相关人员档案托管工作。绩效目标是完成改制员工2024年生活费按时足额发放,做好国企改制人员档案管理服务工作。
11.“三支一扶”工作经费,预算安排5万元,主要内容是按上级统一部署,开展“三支一扶”政策宣传,招募巡视,期满未就业人员培训、就业指导,慰问在岗困难人员。绩效目标是做好招考服务,提升招考质量,完善招考机制。
12.鉴定中心运转支出经费,非税收入预算安排49万元,主要内容是保障孝感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正常运转。绩效目标是确保职业技能鉴定流程的规范性,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技能,保障鉴定中心工作持续运转。
13.人社专项工作经费,非税收入预算安排58.22万元,主要内容是用于弥补日常办公经费不足及其他运转支出。绩效目标是推动人社工作发展,提升服务对象满意度。
14.市人社局机关后勤管理,非税收入预算安排46.5万元,主要内容是做好机关办公楼建筑及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后勤管理工作。绩效目标是不断提升后勤服务品质,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助力各项工作高效运行。
15.市人社局物业及食堂托管服务费,非税收入预算安排31万元,主要内容是支付市人社局机关物业服务费、食堂托管费。绩效目标是确保机关大院及食堂正常运转。
16.职称评审工作经费,非税收入预算安排6万元,主要内容是开展工程、档案、农业等各类专业技术中级职务职称评审工作。绩效目标是建设以职称评价为核心的人才队伍体系,评审覆盖工程、档案、农业等各类专业技术,激励人才成长,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17.市人社局安全防护设施维修改造费,非税收入预算安排46万元,主要内容是对档案室等消防设施开展检测及维修维护,会议室视频系统升级改造、电力安全维护保养等。绩效目标是避免发生重大会议安全事故,会议故障处理及时合规,提升会议整体质量。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孝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收入、支出情况。
十一、相关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三)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四)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本部门使用的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所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的医疗经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2024年部门预算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