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人民政府

孝感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2024-02-21 14:09 来源:孝感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

  目  录

  一、本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编报总体情况

  四、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一、相关名词解释

  十二、2024年部门预算表格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统一行使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物价、商标、专利、商务、盐业等领域的执法职责。

  (三)依法查处食品药品安全、消费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领域违法行为。

  (四)依法查处商标侵权、假冒专利、制假售假、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五)依法查处利用市场优势地位实施垄断牟取超额利润的违法行为。

  (六)依法查处采取不正当手段破坏公平竞争、损害消费者利益和价格违法等行为。

  (七)依法查处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直销、传销、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等行为。

  (八)承担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的受理和办理工作。

  (九)依法展开市场监管领域的日常监督管理、检查、专项整治等工作。负责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和信用监管。

  (十)承担市场监管执法信息平台的运用,公开监管执法信息。

  (十一)负责查处跨区域案件和上级交办的重大案件。

  (十二)负责市场监管执法工作的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负责执法队伍建设工作。

  (十三)依法办理有关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行政许可。

  (十四)指导县(市、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

  (十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本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孝感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为孝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内设综合科、人事科、案件管理科、执法一队、执法二队、执法三队、投诉举报科、新华市场监督管理所、书院市场监督管理所、广场市场监督管理所、车站市场监督管理所、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所、临空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双峰山旅游度假区市场监督管理所、离退休干部科15个机构。

  三、预算编报总体情况

  预算数据包含孝感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1个财政供养独立核算单位数据。

  2024年预算总收入4170.84万元,其中:经费拨款(补助)4170.84万元。

  2024年预算总支出4170.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02.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6.6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6.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4.76万元。

  四、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预算收入4170.84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70.84万元),比上年增加245.65万元。

  2024年预算支出4170.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82.34万元、项目支出488.50万元,比上年增加245.65万元。

  收支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一、本年度新增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补助预算支出及工伤保险预算支出。二、本年度市场综合执法经费项目预算支出增加150万。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4170.84万元,主要是本年收入4170.8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比上年增加245.65万元。支出4170.84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02.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6.6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6.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4.76万元。比上年增加245.65万元。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一、本年度新增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补助预算支出及工伤保险预算支出。二、本年度市场综合执法经费项目预算支出增加150万。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70.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02.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6.6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6.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4.7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245.65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本年度新增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补助预算支出及工伤保险预算支出。二、本年度市场综合执法经费项目预算支出增加150万。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682.3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230.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9.8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2.3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95.6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补助预算支出及工伤保险预算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孝感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339.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电费4万元、邮电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37.5万元、差旅费2.24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工会经费72.15万元、福利费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4万元、其他交通费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日常维修费3万元、专用材料购置费0万元、劳务费42万。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减少10.07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8人,其中:转退休7人,调出1人。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7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人数0人;公务接待费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来人、各地市学习考察及县市区来人联系工作;公车购置费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7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务用车,包含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三公”经费与上年预算持平,无增减变化。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采购法》要求,所有纳入采购目录的项目均实施政府采购。2024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221.84万元,其中:16.14万元用于复印纸、电脑、打印机等采购。133.7万元用于装修工程服务。72万元用于公务车运行加油、维修、保险服务采购。政府采购预算比上年增长6.9万元,主要是本年度增加了示范所达标建设维修改造工程政府采购支出,同时减少了劳务及物业管理服务政府采购支出。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孝感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资产总计80.82万元。其中:流动资金0万元;固定资产80.82万元,占总资产比重100%。国有资产比上年减少4.19万元,主要是固定资产折旧及本年度对一批已超过使用年限且无法继续使用的资产进行了处置下账。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孝感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固定资产80.82万元。其中:通用设备类55.85万元、家具用具类24.97万元。比上年减少4.19万元,主要是固定资产折旧及本年度对一批已超过使用年限且无法继续使用的资产进行了处置下账。

  九、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预算支出488.50万元实施绩效目标管理,设置了2个二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1.消费维权、打击传销项目,预算安排28.5万元,主要内容:接受消费申投诉并进行调解办理。绩效目标:做好消费维权、打击传销的工作,保证消费者投诉案件受理率达到100%,维权类宣传资料发放完成率达到98%以上,开展宣传活动6次,提高消费维权意识,防止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经营违法行为,打击传销非法犯罪活动,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消费投诉者满意率达到95%。

  2.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经费项目,预算安排460万元,主要内容:对餐饮食品、保健食品的监管单位进行日常监管;监督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拓展维权网络,防止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经营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打击传销等非法行为等。绩效目标:做好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全年安排12315投诉受理人员8名,市场监管日常检查达到72人次,及时完成食品及农产品、商品、成品油、电动车等抽检及设备购置任务,确保传销案件办理完成率达到100%、投诉案件办结率达到93%、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次数0次,力求避免群众经济损失和挽回消费者经济损失,提升消费维权意识,创造公平、公正、合理的竞争环境、放心的消费环境,使消费投诉者满意率达到95%。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收入、支出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2024年部门预算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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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devde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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