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一、本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编报总体情况
四、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一、相关名词解释
十二、2024年部门预算表格
一、主要职责
2002年单位成立批复的主要职责:对全市违反土地和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调查和经常性的巡回检查;对全市土地利用、保护、复垦、开发及土地市场和矿产资源的勘查和开发等进行监督检查;协助有关单位执行对违反土地和矿产资源法律、法规案件的处罚;协助县(市、区)查处有重大影响的土地和矿产资源违法案件;指导县(市、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业务建设。
2009年起,承担每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具体负责全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部署,卫片图斑的核查认定,卫片数据审核上报,违法用地查处整改检查指导督办。
2012年起,承担每年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具体负责全市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部署,卫片图斑的核查认定,卫片数据审核上报,违法用矿查处整改检查指导督办。
2014年,承担土地例行督察工作,具体负责全市土地例行督察工作的组织部署,各类土地违法问题的查处整改检查指导督办,组织各地与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武汉局对接,就督察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举证销号。2017年起,土地例行督察工作每年开展,转为常态工作。
2017年起,根据市编办意见,开始承担市局城区分局和高新区分局违法用地职责。
2018年起,随着中央严肃土地管理的实施,连续3年先后承担了“大棚房”清理、违建别墅清理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三项专项清理整治政治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孝感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成立于2002年3月,隶属于孝感市国土资源局管理的副县级事业单位,内设综合科、查处科。核定事业编制1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正科级)2名;科级领导职数4名(正科2名,副科2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
2004年9月,因撤销孝感市国土资源评估中心,划转至孝感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事业编制2名。
三、预算编报总体情况
预算数据包含孝感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等1个财政供养独立核算单位数据。
四、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预算收入370.00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0.0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比上年增加121.80万元。
2024年预算支出37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9.00万元、项目支出111.00万元,比上年增加121.80万元。
收支预算增减变化原因是:增加执法监察专项工作经费和职业年金、工伤保险缴费。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370.00万元,主要是本年收入37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比上年增加121.80万元。支出370.00万元,主要包括: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01.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68万元,住房和保障支出20.06万元,比上年增加121.80万元。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执法监察专项工作经费和职业年金、工伤保险缴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0.00万元。其中,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01.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68万元;住房和保障支出20.0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121.8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执法监察专项工作经费和职业年金、工伤保险缴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59.0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7.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6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10.8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职业年金和工伤保险缴费。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23.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0万元、差旅费5.0万元、公务接待费0.6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0.3万元、邮电费0.42万元、工会经费1.5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万元、物业管理费0.4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07万元、专用材料购置费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与上年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4.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来人、县市区来人联系工作;公车购置费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3.7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务用车,包含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三公”经费比上年减少0.2万元,下降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采购法》要求,所有纳入采购目录的项目均实施政府采购。2024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0.3万元,用于采购打印纸13箱。政府采购预算比上年减少0.5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合计44.95万元。流动资产0.45万元,其中其他应收款0.45万元;非流动资产44.50万元,固定资产净值44.50万元。国有资产比上年减少0.72万元,主要是非流动资产累计折旧。
九、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本单位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支出情况。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投资本经营预算等收入、支出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2024年单位预算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