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人民政府

中国共产党孝感纪律检查委员会汇总

发布时间:2024-02-07 20:02 来源:中国共产党孝感纪律检查委员会汇总

中国共产党孝感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4年预算公开


  目  录

  一、本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编报总体情况

  四、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一、相关名词解释

  十二、2024年部门预算表格


  一、主要职责

  1、主管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主管全市监察工作,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依法行使监察权,负责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的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负责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

  4、负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党员的处分;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5、受理处置对市纪委机关监督对象违反党纪行为的检举举报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受理对市监察机关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控告、检举,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务处分等申诉。

  6、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对全市党员、国家公职人员开展遵守纪律和法律的教育,开展宣传和奥论引导,组织协调和指导廉政文化建设。

  7、负责全市预防腐败工作,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规划的落实:协调指导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的预防腐败工作等。

  8、负责对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审查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规定。

  9、负责领导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本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2013年孝感市编委批复内设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情况,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如下:

  (一)内设机构

  中国共产党孝感纪律检查委员会、湖北孝感市监察委员会本级,内设市纪委监察机关各部室、市纪委派驻(出)机构各组、市委巡察办,现共有在职202人(厅级干部1人,正处级干部6人,副处级干部56人,一般干部139人),离休1人,退休35人。

  (二)直属事业单位

  孝感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现共有人员8人(副科级干部2人,科员6人)。

  三、预算编报总体情况

  预算数据包含机关和孝感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共2个财政供养独立核算单位数据。

  四、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预算收入6,574.69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574.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比上年增加1719.37万元。

  2024年预算支出6,574.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15.14万元、项目支出1,459.55万元,比上年增加1719.37万元。

  收支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增多,人员经费增加,执纪执法力度加大,相关费用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6,574.69万元,主要是本年收入6,574.6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比上年增加1719.37万元。支出6,574.69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39.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7.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7.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9.69万元,比上年增加1719.37万元。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增多,人员经费增加,执纪执法力度加大,相关费用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74.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39.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7.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7.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9.6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1719.3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增多,人员经费增加,执纪执法力度加大,相关费用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115.1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420.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32.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1.4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1497.7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增多,人员经费增加,执纪执法力度加大,相关费用增加。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孝感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532.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9.20万元、印刷费10万元、水电费0万元、邮电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10.19万元、差旅费30万元、会议费2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0万元、工会经费59.08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8万元、其他交通费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9.7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日常维修费1.00万元、专用材料购置费0万元,租赁费5万元,劳务费5万元,委托业务费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增长1.54万元,主要原因是执纪执法力度加大,相关费用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71.8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人数0人;公务接待费2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来人、各地市学习考察及县市区来人联系工作;公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无;公车运行维护费51.8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务用车,包含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三公”经费比上年减少6.3万元,下降原因主要是加强厉行节约意识,加强从紧意识。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采购法》要求,所有纳入采购目录的项目均实施政府采购。2024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450万元,其中270万元用于办公设备、空调、电脑、打印机、办公家具、食堂管理及基地物业等,180万元用于留置楼改造及专项货物、工程、服务采购。政府采购预算比上年减少55万元,主要是加强厉行节约意识,加强从紧意识。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孝感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资产总计19174.90万元。其中:流动资金15506.80万元,占总资产比重80.87%;固定资产3668.10万元,占总资产比重19.13%。国有资产比上年增长13960.97万元,主要是执纪执法力度加大,相关费用增加。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孝感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固定资产3668.10万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类2103.8万元、交通运输工具类120.77万元(含车改未处置车辆)、通用设备类1180.06万元、专用设备类63万元、家具用具200.46万元。比上年减少26.55万元,主要是年度资产折旧致使固定资产减少。

  九、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预算支出1,459.55万元实施绩效目标管理,设置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1个一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4个二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1.纪检监察业务专项经费项目,预算安排959.55万元:主要内容是纪检监察专项经费项目,预算安排502.55万元;市委巡察办工作经费项目,预算安排157万元;纪检监察业务专项经费项目,预算安排300万元。绩效目标是保障执纪审查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信访举报工作,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纪检监察网专网运维费,党委巡查工作,纪检监察干部短期培训班工作日常工作运转。

  2.孝感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日常办公运转经费项目,预算安排500万元,主要内容是留置场所改造扩建、基地物业费、食堂管理运转费。绩效目标是保障留置场所、办公场所、基地食堂本年度正常运转,满足日常工作需要。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级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收入、支出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2024年部门预算表格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批复表-市纪委.xlsx


附件:
责任编辑:devdev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收藏本页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