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共孝感市委政法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一、本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编报总体情况
四、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一、相关名词解释
十二、2024年部门预算表格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
(二)贯彻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督促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和县级党委政法委按照规定的范围、内容和程序做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地方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
(三)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对全市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和改革意见、建议,协助党委决策和统筹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加强过硬政法队伍建设,深化政法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四)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国家安全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协调全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协调政法单位做好涉及国家政治安全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的联动处置。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五)负责全市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制定并推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大政策措施。指导协调扫黑除恶、社会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重点领域、行业、物品安全管理等工作。组织推动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护路护线联防等工作。
(六)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组织政法部门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对政法部门重大执法活动和事项进行备案。
(七)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全面依法治国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加强法治孝感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执法司法相关工作。
(八)组织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参与有关地方性法规的起草、修改工作,提出立法建议。
(九)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十)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全市政法队伍的教育、培训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助市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市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市直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
(十一)统筹规划和组织推进全市政法智能化建设,对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工作进行统筹和政策指导。
(十二)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
(十三)指导县级党委政法委和乡镇(街道)党组织政法委员的工作。
(十四)代管孝感市法学会,指导全市见义勇为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本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一)内设机构
办公室、调研宣传科、干部科、队伍建设科、综治督导科、基层社会治理科、执法监督科、维稳督导科、反邪教协调科、老干科。
(二)二级单位
孝感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孝感市网格服务中心)总编制人数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在职实有人数6人,其中行政0人,事业6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
三、预算编报总体情况
预算数据包含政法委本级机关和二级单位市综治(网格)中心等2个财政供养独立核算单位数据。
四、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预算收入1168.07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68.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比上年增加318.36万元。
2024年预算支出1168.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5.87万元、项目支出152.2万元,比上年增加318.36万元。
收支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政法委机关本年度预算收支包含单列绩效(2023年预算批复不含单列)和人员工伤保险费;二级单位本年度综治专项经费提标,公用经费增加,预算收支含单列绩效总额。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168.07万元,主要是本年收入1168.0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比上年增加318.36万元。支出1168.07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0.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2.49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70.76万元,比上年增加318.36万元。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政法委机关本年度预算收支包含单列绩效(2023年预算批复不含单列)和人员工伤保险费;二级单位本年度综治专项经费提标,公用经费增加,收支预算含单列绩效总额。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68.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0.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4.6万元;42.49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70.7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318.36万元,主要原因是:政法委机关本年度预算收支包含单列绩效(2023年预算批复不含单列)和人员工伤保险费;二级单位本年度综治专项经费提标,公用经费增加,预算收支含单列绩效总额。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15.8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07.0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4.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4.3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311.86万元,主要原因是:政法委机关本年度预算收支包含单列绩效(2023年预算批复不含单列)和人员工伤保险费;二级单位本年度公用经费增加,预算收支含单列绩效总额。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孝感市委政法委2024年运行经费102.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0万元、咨询费0.5万元、劳务费6万元、委托业务接待费2.2万元、印刷费0万元、水电费0万元、邮电费1.5万元、物业管理费1.52万元、差旅费11万元、会议费15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工会经费5.13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4万元、其他交通费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5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日常维修费10万元、专用材料购置费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减少0.6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孝感市综治(网格)中心2024年单位运行经费11.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8万元、咨询费0.4万元、印刷费0万元、水电费0万元、邮电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0.3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2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工会经费0.72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元、日常维修费0万元、专用材料购置费0万元。单位运行经费比上年增长3.89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单位人员编制增加,本年度人员公用经费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17.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人数0人;公务接待费10.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来人、各地市学习考察及县市区来人联系工作;公车购置费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7.4万元 ,主要用于保障公务用车,包含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三公”经费比上年减少15万元,下降原因主要是政法委机关本年度公务接待费指标调整到会议费。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所有纳入采购目录的项目均实施政府采购。2024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0万元用于办公设备、空调、电脑、打印机、办公家具等。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孝感市委政法委资产总计1089.05万元。其中:流动资金0万元,占总资产比重0%;固定资产1089.05万元,占总资产比重100%。国有资产比上年增长49.49万元,主要是政法委信息化建设项目竣工转固,导致国有资产增加;二级单位2023年接收市委政法委移交的AKTD工程国有资产一批,其中固定资产价值8.42万元,无形资产价值1.03万元;新购综治中心办公室家具用具2.6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孝感市委政法委固定资产1284.68万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类0万元、交通运输工具类57.38万元(含车改未处置车辆)、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类1213.6元、其他13.7万元。比上年增长1134.46万元,主要是政法委信息化建设项目竣工转固,导致国有资产增加;二级单位2023年接收市委政法委移交的AKTD工程国有资产一批,其中固定资产价值8.42万元,无形资产价值1.03万元;新购综治中心办公室家具用具2.6万元。
九、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预算支出152.2万元实施绩效目标管理,设置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9个一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1个二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9个一级项目包含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费16万元、市域社会治理工作经费6万元、综合治理经费46万元、扫黑除恶经费45万元、法学会经费2.7万元、执法监督工作5万元、铁路护路经费5万元、教育转化4.5万元、政治特别专项7万元;1个二级项目,即综治(网格)中心专项经费,预算安排15万元,用于保障综治(中心)的中心工作开展。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级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收入、支出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2024年部门预算表格